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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夏 发表于 2012-8-7 08:21
也许一个月的规定有循证依据,但因此带来的副作用真不少!例如我们的手消原来是1000毫升/瓶,为了让临床手卫 ...
一个月使用期的确太短,我们每间病房外都有安装速干手消毒剂,普瑞来品牌,1000ml的2个月都用不完,问经销商,告诉说密封很好,不存在1个月就失效(酒精类),国外也是在厂家标注的有效期内使用,没有什么开封后的使用期的说法。理由是其密封很好,只出不进,不存在开封问题。我们采样做细菌培养,原液使用3个月后无菌生长,洗手采样也符合标准。感觉卫生部的那文件太偏颇了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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