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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年3月28日,多次输血。2009年9月11日,他突然咳嗽、胸闷并昏迷,经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抢救,被诊断为严重肺部感染。医生获悉他曾在大冶市二医院输过血,血检结果确诊其患有艾滋病。万幸的是,张妻与15岁的儿子经检测排除感染。也再三强调艾滋病只有血液、性、母婴三种传播方式。
12年了,就有可能非医院感染的,再者他的爱人和儿子都没有感染哪。
医院是一块肥肉,现在也是一个弱势群体了,倚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。
我们这里发生医疗纠纷时,患方总是一味的胡闹。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、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、常常也不进行友好协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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